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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
2024-03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七)
1、关于租赁合同概念的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关于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关于租赁期限的最高限制的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
2021-08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六)案例
本期案例:靖边县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玉红,张子伟借款合同纠纷基本案情: 被告张子伟于2015年6月30日向原告贷款9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约定借款期限为10个月,按季结息,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贷款按日30﹪计收罚息。由被告张某某提供担保,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与被告张子伟、张某某于2018年4月26日达成协议:张子伟于2015...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六)
点击蓝字默默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1、关于保证责任范围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五)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1、关于保证合同概念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681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
2021-07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 (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01 关于供用电合同概念和缔约方式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648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三)
1、关于买卖标的物孳息归属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630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关于交付的数物之一不符合约定时的解除权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632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3、关于分期付款买...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二)
1、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97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2、关于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负担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607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
2021-05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十一)
1、关于不履行金钱债务违约责任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7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2、关于非金钱债务继续履行及除外条款,以及不能继续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8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 (十)
1、关于解除权生效时间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65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九)
1、关于债的终止及事由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5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关于债权债务终止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消灭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59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八)
1、关于债权转让及范围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务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关于债权转让从随主原则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4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七)
1、关于债权人到期债权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35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2、关于未到期债权行使债权...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六)
1、关于连带债务人之一所为事项具有涉他效力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20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五)
1、关于网络交易电子买卖合同的商品交付时间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12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
走进《民法典》合同编(四)
1、关于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