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
为贯彻执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下称《规则》)的相关规定,全所配合郑州市律师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所成员依据郑州市律师协会通知进程,充分利用本所周例会时间,积极组织展开《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学习,并严格对照《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坦言律师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附郑州市律协通知部分内容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18年3月9日至3月28日,全市律师事务所对照《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内容
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对照《规则》相关内容进行逐条自查,重点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的渠道、方式、内容,以及在业务推广中是否存在《规则》中禁止进行的13种推广行为和禁止进行的5种推广方式进行审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会议,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规则》内容,切实承担起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业务推广信息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纠正。
2、各律师事务所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告要求内容具体详实、情况客观真实、数据准确无误、措施切实可行。报告内容包括律所及律师本次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措施。
3、各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所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律师业务推广相关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律师事务所主任就律所和本所律师业务推广行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1)。
4、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指导督促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5、市律师协会将在活动结束后,就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
6、上报材料要求: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报告和承诺书由律所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书面上报市律协,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律协邮箱。各县(市)区司法局及时收集审核报告,按同样要求上报至市律协,并统计未上报的律所。
联系人:黄小丽
联系电话:55686779
电子邮箱:zzslsxh@163.com
附件:郑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执业管理公开承诺书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8日